7月2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价格法修正草案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8月23日。原《价格法》为1997年12月29日公布,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,距今已27年。
修订草案中关键的一条是:
原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:
第(二)项: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,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,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,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
《草案》修改为:“第(二)项: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商品等商品或者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外,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,或者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。
该条款的主要修改处为:
1)由“商品”扩展至“商品和服务”;
2)将规制主体从卖方扩大到制定定价规则的第三方(如平台);
3)删除“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,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”,简化了对价格倾销行为认定的标准。
对期货市场的影响:
1)《价格法》中规定的不得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”成为本轮“反内卷”行情的核心逻辑依据。市场据此筛选出价格接近或低于成本运行的低价品种作为投资标的,最典型如多晶硅;同时,各品种成本区间也相应的成为各自的合理估值区间,即各品种成本区间成为各品种的较强支撑区间。
2)时隔27年重修《价格法》凸显了本次“反内卷”工作是国家在下半年国民经济领域开展的重要系统性工作,这意味着本轮期货市场“反内卷”行情成为“昙花一现”行情的概率不高。但因市场短期上涨过快真正实盘配资,波动风险较大,投资者仍需谨慎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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